星海音樂學院前身是1957年10月創建的廣州音樂學校;1958年9月設置為廣州音樂專科學校;1966年1月與廣東舞蹈學校合并為廣東藝術專科學校;1970年10月與廣州美術學院合并為廣東人民藝術學院;1978年3月復名為廣州音樂專科學校,1981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為廣州音樂學院;1985年12月為紀念人民音樂家冼星海,更名為星海音樂學院。
學校現有廣州大學城校區和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86292平方米。學校設有20個教學院系部和1所附屬中等音樂學校(附中),擁有教育部普通高校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1個、省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3個、省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省級教學團隊7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3個,形成了教學、創作、表演與研究四位一體的辦學模式,附中、本科、研究生相銜接的辦學層次。截至2022年12月,學校在校普通教育本科生5326人,研究生428人,成人學歷教育學生397人,附中學生752人。
項目簡介
經主管部門審批,2019年12月,星海音樂學院與國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成為該中心目前在全國唯一合作的專業音樂院校。
國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是國家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內唯一對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認證的官方職能機構。
本項目是由星海音樂學院國際學院承辦的計劃外國際教育項目。主要依托學校的教育資源、良好的辦學條件、雄厚的專業師資力量和經驗豐富的專業雅思教學團隊,引進國外知名學校優質的教學資源和先進的課程體系,與英國等多所高校合作,為有志出國深造的學員提供一條嶄新的升學路徑,搭建安全、專業、經濟、可靠的學習平臺。“出國留學培訓國際本科2+2項目”開設流行音樂、音樂教育、藝術管理、音樂制作四個專業方向,學員在星海音樂學院學習兩年,完成規定的語言課程與專業課程,成績達到相關要求后進入國外合作院校繼續學習兩年,完成學業后由國外合作院校授予學士學位。
項目優勢
官方保障
本項目由國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批,建立了完善的質量保障機制和監管體系,項目學員相關信息在出國留學培訓項目管理系統集體報備,確保項目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認證渠道
學員取得國外合作院校的學士學位回國后,自行準備相關材料即可向國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進行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優勢
本項目是由星海音樂學院承辦的計劃外國際教育項目,所設專業經過國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批,與國外合作院校的專業建設緊密銜接。
教學優勢
聚集華南地區音樂學科雄厚的師資與教學管理團隊,教學方式與教學內容中西合璧,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音樂人才。
資源優勢
星海音樂學院作為華南地區唯一的高等專業音樂院校,本項目學員可享受星海音樂學院的教育資源,免費參加各類大師班、觀摩音樂會等,充分感受優秀學府的藝術氛圍。
留學優勢
本項目深入研究英國等國外合作院校相關專業的課程設置,項目課程體系受到合作院校的深度認可;項目留學部門為學員提供指導辦理合作院校的申請及留學簽證、行前教育等服務。
費用優勢
學員通過參加“出國留學培訓國際本科2+2項目”取得國外合作院校本科學位的升學模式,對比其他出國途徑可一定程度上節省留學費用。
海歸政策
留學生回國達到相應條件者可享受優先落戶,并可申請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