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縮寫為MPA)是為適應社會公共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和專業化的要求而設立的,其培養目標是為部門及公共機構培養德才兼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畢業生成為掌握先進分析方法及技術,熟悉具體公共管理或政策領域的領導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務人才。公共管理學是一門運用管理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多學科理論與方法,專門研究公共組織尤其是組織的管理活動及其規律的學科體系。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采用在職兼讀的培養方式,課程學習安排在周末,學制為2-3年(學習年限可延長至5年畢業)。
凡是課程學分修完和論文答辯通過者,授予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證書。
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