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市領導下,由市教委統籌管理,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各區縣(自治縣)教育部門、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責任追究制度,在區縣統籌指揮下,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實做到萬無一失,平穩有序。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文化課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键c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縣級人民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增設考點,須報經市教育考試院批準。
3、全國統考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語文滿分150分,數學(分文、理)滿分150分、外語滿分150分(含聽力30分,筆試120分)、綜合(分文、理)滿分300分,合計總分滿分為750分。
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語文(7月7日9:00至11:30)、數學(7月7日15:00至17:00)、綜合(7月8日9:00至11:30)、外語(7月8日15:00至17:00)(外語聽力測試在筆試開始前進行)。
4、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非英語語種考生參加考試的考點由市教育考試院統籌安排,按照相對集中的原則指定部分區縣設置。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時間安排在7月9日進行。外語口試考點由各區縣教育考試機構安排,考生在報名區縣所設置的口試考點參加口試。
5、全國統考試題(包括試卷、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副題、聽力光盤,下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命制;評分參考自啟用起5年內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題卡(含小語種答題紙,下同)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外語口試試題(包括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命制。
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印制,其印制、運送與保管要符合國家安全保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