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詳情解析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有兩門科目,即《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即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命題、統一資格標準制度(新疆的考試標準與其他地區不同)。
考試時間為每年5月。每年會根據報名人數安排不同的考試。報名時間為前一年的12月初到12月末。每年只安排一次考試。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主要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職責,熱愛自己的。
(二)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
除上述官方條件外,地方還會對會計人員管理提出其他條件。比如在北京,除了滿足以上條件,還需要有北京戶籍或者北京居住證才能申請。
除了北京,其他地區也有戶籍限制,比如浙江、上海。具體的地方政策,請登錄當地財政局官網,在官網會計業務模塊下找到相關的申請手冊。
成績管理辦法:考初級會計職稱的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才能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
成績合格標準:初級會計職稱每科合格標準為60分(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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