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理論知識以及操作規程
發布時間:2021-08-17 14:03:38 已幫助:97人 來源:成都中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一、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車起重不應超過額定重量,在較差的道路條件下作業,起重量應適當降低,并降低行駛速度。
二、在裝載貨物時,應接貨物大小來調整貨叉的距離,貨物的重量應平均的由兩貨叉分搭,以免偏載或開動的貨物向一邊滑脫。貨叉插入貨堆后,叉壁應與貨物一面相接觸,然后門架后傾,將貨叉升起離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駛。
三、嚴禁高速急轉彎行駛,起升或下降貨物等,起重架下絕對禁止有人。
四、在超過7°的坡度上運載貨物應使貨物在坡上的上方。運載貨物行駛時不得作急剎車,以防貨物滑出。在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著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
五、嚴禁停車后讓發動機空轉而無人看管,更不允許將貨物吊于空中而駕駛員離開駕駛位置。
六、叉車在中途停車,發動機空轉時應后傾收回門架,當發動機停車后應使滑架下落,并前傾使貨叉著地。
七、在過程中,,如果發現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沒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繼續作業。
八、為了提高叉車的使用壽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為保持叉車運行狀態和各零部正常運轉,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對本機器嚴格地進行定期保養。
每班出車前必須檢查以下各處:
四、檢查車輪螺栓緊固程度及各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定值。
五、檢查轉向及制動系統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六、檢查電氣線路是否有搭鐵,接頭是否有松動現象,喇叭、轉向燈、制動燈及各儀表是否正常。以上準備完成后,才能開始。
一、基本要求
1、駕駛員的基本要求:
1)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心強
2)安全知識及技術素質過硬,身體素質好;
3)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2、以下地段不允許停放車輛:
1)交叉路口、廠房門口15m以內的地段;
2)坡度大于5°的路段;
3)道路一側有障礙物時,與障礙物長度相等的地段兩端各20米以內的地段;
3、駕駛叉車在廠內行駛時,不得超高速行駛,應堅持減速、鳴笛、靠右行的原則;
4、運輸貨物時,裝載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寬0.2m,裝載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2m,裝載長度不得超過叉車長;
5、向油箱內加油時應注意:發動機未熄火前,不得向叉車內添加燃油;
6、叉車行經車間門口、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7、踩、放油門踏板時應做到輕踩、慢抬,不可忽踏忽放或連續抖動;
二、駕駛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叉車上除司機以外一律不得載客;
2、行車時,貨叉應盡量處于較低的位置;
3、叉車載物在平路上行走時,如果貨物過高阻礙司機視線時應倒行;
4、叉車出入車間大門和拐彎時速度不得超過3000米/小時;
5、叉車在運送貨物時,起重機柱應傾斜向機身;
6、叉車起重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下降時,先下降后傾斜;行駛時,貨叉離地應有0.3米的高度;
7、嚴禁酒后駕車;
8、叉車作業“七不準”:
1)不準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運輸;
2)不準用貨叉挑翻托盤的方法卸貨;
3)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危險品;
4)不準用單叉作業;
5)不準用慣性力取貨;
6)不準在貨叉或托盤上帶人作業,貨叉升起時嚴禁在貨叉下站人;
7)不準用制動慣性遛放圓形或易滾物品;
三、應對叉車進行正常的潤滑、緊固、檢查、調整等維護保養,檢查的項目主要包括:
1、貨叉和支架是否變形和裂紋;
2、皮帶的張緊力;
3、傾斜汽缸、傾斜桿螺絲是否松動;
4、車輪螺絲是否松動、輪胎是否損傷;
5、冷卻水量、發電機油量、剎車油量、升降液壓油量、燃油量;
6、蓄電池電解液液面高度;
7、方向盤的轉向及傾斜;
8、喇叭、各個燈泡及計量器是否完好;
9、發動機聲音及雜音的檢查;
10、停車手剎、腳剎功能;
11、離合器踏板及油門踏板檢查。
(1)主要危害類型
1)翻倒:由于基礎不牢、超機械能力范圍運行和運行時碰到障礙物等原因造成;
2)超載:超過載荷、超過運行半徑等;
3)碰撞:與建筑物、管道、堆積物及其他車輛之間的碰撞。
4)樓板缺陷:樓板不牢固或承載能力不夠。在使用車輛時,應查明樓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層除外)。
5)載物失落;如果設備不合適,會造成載荷從叉車上滑落的現象。
6)爆炸及燃燒:電纜線短路、油管破裂、粉塵堆積或電池充電時產生氫氣等情況下,都有可能導致爆炸及燃燒。運載車輛在運送可燃氣體時,本身也有可能成為火源。
7)乘員:在沒有乘椅及相應設施時,不應載有乘員。
為安全使用工業載重車輛,應注意以下事項
1)作業場所:地面需適合車輛使用,在車輛運動的路線上,地面應平坦且沒有障礙物。場地上的堆棧及存放物的布局應合理,當車輛及作業人員必須在有限的空間內穿行時,需要提供必要的通道,且規定有明顯標記的行動路線。作業區應禁止行人入內,否則,應在通道上設置明確的標識或適當的警示信號,以標明優先行動的順序。
2)對于進出及堆放作業,應有合適的照明條件。裝載區域要有適當的布局而且為車輛停放提供三角木楔來穩定停放。在允許的載荷范圍內,地面坡度不應超過1:10,否則,要使用制造商指明的在給定載荷下可以在更陡的路面上運行的車輛。電池充電區域應當與作業區分開,要求禁煙、通風并禁止明火。
檢查車輛
(1)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3)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行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電瓶叉車的電路進行檢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氣壓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才可起步。
(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又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載物行駛在超過7度以及用高于一擋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制動器。
(8)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9)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體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倒開叉車。
(10)叉車由后輪控制轉向,所以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避免初學者駕駛時經常出現的轉彎過急現象。(11)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12)叉車載貨下坡時,應倒退行駛,以防貨物顛落。(四)裝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貨叉車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木墊等,以免碾壓物飛起傷人。
(5)用貨叉叉取貨物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小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與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8)叉車叉物作業,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10)不準用制動慣性遛放物品。
(11)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裝叉船上貨物。
(12)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13)禁止超載作業。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并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操作規程。要求全體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范圍和方法嚴格執行。為加強叉車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規程。
1、人員
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2、啟動
2.1、車輛啟動前,檢查起動、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2.2、當有機械問題的時候,不能自己進行修理。應關掉叉車并告知機械修理人員。
2.3、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
2.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3、行駛
3.1、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確實需要叉車輔助人員時,應配有專用的用于叉車的籃子,貨叉應叉入籃子下面專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籠中的人員:數量不超過2人,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所有工具裝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
3.1.2、在吊籠高空作業過程中,叉車駕駛員:
3.1.2.1、如果高空作業性質為盤點、貼標簽等基本無危害的,叉車駕駛員不要離開叉車,以便及時提供協助;
3.1.2.2、如果是維修燈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屬工具的,叉車駕駛員可以選擇戴好安全帽,坐在駕駛室協助;也可以選擇離開叉車駕駛室,在叉車周圍8~10米之內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監護,提示行人繞行以及警告無關人員不得操作叉車。
3.2、除裝卸貨外,必須靠右邊行駛;
3.3、空載時貨叉距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3.4、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3.5、應與其它叉車保持三臺自身叉車長的安全距離,叉車會車時除外;
3.6、在交叉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3.7、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3.8、在斜道上行駛時,
3.8.1空車上下斜坡–如果在斜坡上空車行使,需要倒退上坡,貨叉向前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
3.8.2載貨時上下斜坡–如果在斜坡上載貨行使,需要貨叉向前行使上坡,倒退行使下坡。這樣重心也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掉頭;
3.9、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但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4、作業
4.1、嚴禁超載、偏載行駛。
4.2、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以及相反的過程期間,必須啟動剎車。
4.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沖擊性的裝載貨物。
4.4、遵守“七不準”
4.4.1不準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4.4.3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
4.4.4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4.4.5不準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4.4.6不準用貨叉帶人作業,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
4.4.7不準用叉車去拖其他車,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行政組主任同意。
4.5、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6、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4.7、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4.8、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有人。
4.9、搬運影響視線的貨物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4.10、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發貨臺是否靠緊,貨車車輪是否按規定將三角木墊好,車廂里是否有人,估計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4.11、發現或損壞貨物、設施要如實上報。
4.12、為了保護駕駛人員,叉車裝備有頭頂保護裝置。駕駛人員的身體包括手和腳都應該在保護范圍之內
5、停車
5.1、盡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后剎車,切斷電路,并不能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5.3、叉車暫時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拉剎車。
6、充電
6.1、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6.2、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拉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7、維護
7.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檢查。
7.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7.3、嚴格按照公司的叉車保養、維修規程進行維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應該做到:
8.1、緊伏到方向盤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緊方向盤或操作手柄。
8.2、身體靠在叉車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損傷頭部或胸部,叉車翻車時千萬不能跳車。
9、罰則
9.1違反本規程下列條款者,給予口頭警告一次;兩次口頭警告視為一次書面警告:
1.2,2.1,2.3,2.4,3.3,3.4,3.5,3.6,3.9,4.2,4.5,4.6,4.7,4.9,4.10,4.11,4.12、5.1,5.3,6.1,7.1。
9.2違反本規程剩余的其他條款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9.3不管違反本規程哪一條款,只要造成嚴重人員傷害、財產嚴重損失和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給予嚴重警告,觸犯法律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什么叫起重量和載荷中心?它們的關系如何?
貨物重心與載荷中心處于同一鉛垂線時,叉車所能裝卸貨物的重量,稱為叉車的起重量;標準載荷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稱為叉車的載荷中心。通常載荷中心是按標準在設計時規定的,即不同起重量的叉車一般情況下載荷中心是不同的。當貨物的重心在載荷中心范圍內,叉車能以起重量進行裝卸作業,否則叉車的穩定性會遭到破壞而易發生事故。
什么是叉車的穩定性?
叉車的穩定性是指叉車進行裝卸作業和在各種道路上行駛時抵抗傾覆的能力,可分為縱向穩定性和橫向穩定性。縱向穩定性是指叉車抵抗圍繞車軸縱向翻車的能力。橫向穩定性是指叉車抵抗側翻和側滑的能力。
叉車后貨叉和門架應如何停置?
叉車后必須將貨叉降置地面,門架要回復原位(正中垂直)。目的是為了讓液壓系統獲得卸荷保護,以避免液壓系統內各元件(特別是密封元件)由于長時間受壓而變形損壞。
叉車門架抖動和門架自動前后傾的原因分別是什么?
抖動的原因:
(1)門架支撐銷軸與銅套間的間隙過大;
(2)內外門架滑動鋼板間的間隙過大;
(3)兩起動鏈松緊不一;
(4)滾輪磨損過度。
自動前后傾的原因:
(1)斜傾油缸密封件損壞;
(2)多路閥內漏。
貨叉提升后自動下滑的原因是什么?
(1)活塞皮碗老化或損壞;
(2)起升油缸與活塞間的間隙過大;
(3)液壓分配器起升閥筒與起升閥桿間的間隙過大;
(4)管路或接頭漏油。
貨叉起升速度過慢和不能起升的原因是什么?
起升過慢的原因:
(1)油泵磨損或漏油;
(2)分配器安全閥彈簧壓力過低或鋼珠與閥座磨損;
(3)分配器起升閥筒與起升閥桿間隙過大;
(4)起升油缸與活塞的間隙過大,或皮碗老化、損壞;
(5)管路或接頭漏油;
(6)單向節流閥不靈。
貨叉不能起升的原因
(1)油箱缺油;
(2)油管接頭堵塞或嚴重漏油;
(3)油泵損壞;
(4)安全閥彈簧折斷或產生永久變形。
叉車的保養分為哪幾類?時間間隔怎樣?
叉車的保養分為四類,即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日常保養是每天都要進行的保養,通常每50小時后進行一級保養,每200個小時后進行二級保養,每600個小時后進行三級保養。
叉車的日常保養內容是什么?
(1)檢查發動機曲軸箱和空氣濾清器內的機油量,燃油箱內的燃油量以及散熱器內的冷卻水量,不足時按要求添加。
(2)檢查蓄電池內電解液面的高度,視需要而添加,并保持蓋子氣孔暢通,極柱與導線接頭接合緊密牢固。
(3)檢查液壓制動器和手制動器的自由行程及可靠性,并視需要加注制動液和排除系統內的空氣。
(4)檢查視輪胎氣壓并清除嵌入胎紋的雜物。
(5)檢查車輛液壓系統油箱中的油量及管路,接頭等處有無滲漏現象。
(6)檢查滅火水箱的水位。
(7)檢查儀表、燈光、喇叭等的情況。
(8)上述各項檢查完畢后,起動發動機,檢查發動機的運轉情況,并檢查傳動系、制動系以及液壓升降等系統的是否正常。
叉車一級保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檢查發動機的油量、機油粘度及機油中的臟污程度。
(2)清潔蓄電池,視需要添加蒸餾水。
(3)檢查風扇皮帶外表及其松緊度。
(4)檢查變速箱、驅動橋及油泵、水泵驅動裝置有無異常噪聲。
(5)按要求在離合器、制動器縱連桿各部位加注機油或潤滑脂。
(6)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活塞桿的磨損情況,若有輕微擦傷痕跡可用油石或細砂布磨平。
(7)檢查并緊固輪胎的螺栓、螺母。
叉車二級保養的主要作業內容是什么?
(1)清洗發動機油底殼、曲軸箱及油濾清器內部,更換新機油。
(2)清洗燃油箱并檢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頭有無松動、漏油現象。
(3)檢查分電器斷電觸點并調整期間隙。
(4)檢查、緊固發電機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檢查蓄電池的放電量,并視需要進行充電。
(6)更換散熱器內的冷卻水。
(7)檢查、調整離合器和制動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車輪制動器的制動間隙。
(8)排放油箱底部的沉淀雜物和積水,清洗濾網并視情況添加新油。
&am,p;am,p;nb,,sp;(9)檢查兩起重鏈的松緊程度是否一致。
(10)檢查貨叉車卡鐵及貨叉踵部有無變形、開裂等現象。
叉車三級保養的主要作業內容是什么?
(1)調整氣門間隙。
(2)測量氣缸壓力并檢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3)檢查離合器的性能,視需要加以調整。
(4)檢查方向盤的自由行程及轉向系拉桿的連接情況,并檢查轉向節銷和轉向扇形臂架銷軸的磨損情況。
(5)檢查離合器及制動踏板軸的軸承磨損情況。
(6)全面清洗叉車,并檢查和緊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叉車的安全操作規程有哪些?
(一)檢查車輛
(1)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3)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行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電瓶叉車的電路進行檢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氣壓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才可起步。
(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又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載物行駛在超過7度用高于一擋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制動器。
(8)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9)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體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倒開叉車。
(10)叉車由后輪控制轉向,所以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避免初學者駕駛時經常出現的轉彎過急現象。
(11)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2)叉車載貨下坡時,應倒退行駛,以防貨物顛落。
(四)裝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貨叉車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木墊等,以免碾壓物飛起傷人。
(5)用貨叉叉取貨物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小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缶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8)叉車叉物作業,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10)不準用制動慣性遛放物品。
(11)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裝叉船上貨物。
(12)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13)禁止超載作業